Saturday 30 January 2010

好一個50後的有錢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30&sec_id=462&art_id=13678730&av_id=13679895
(must watch the video - you can really tell that he means what he says)

*粗略看過一些comments,希望澄清一兩點:
標題說周潤發是「50後的有錢佬」,因為他的確也是。但根本無意借此貶低他:說的就是,很多人說這是世代之戰(就是imply只有年青人才會反高鐵),另有人說這是階級之戰(就是imply只窮人才會反高鐵),而周潤發兩者也不是,想帶出的正正是比我們年長或/及富有的人也會站在我們一邊,那我們何需把「上一輩」、「有錢佬」醜化呢?
這標題明顯是ironic的(我的表達能力真的那麼差嗎?)

另外,我從不希望用「80後」來標籤自己,每個訪問也這樣重申的,那何來是「80後代表」呢?*

這怎會是「世代之戰」或甚至「階級之戰」呢?

這跟本就只是有良心與良心已埋沒的人之戰。


用「世代之戰」或「階級之戰」來形容,恐怕忽略了許多人。



Thursday 28 January 2010

李少光則否認拘捕行動是秋後算賬,強調並非針對個別人士,又指警方之前曾到過陳巧文住所,但找不到她。

「到過陳巧文住所」係話搵我協助調查(同埋問我爸爸私人問題),唔係話拉我喎!

原來1月8號(我被捕前一日)喺立法會成800個警察(唔少同我有眼神接觸)都無一個搵到我!但唔知點解之後會咁勁知道我會上個唔係咩事先宣傳嘅電台節目,到嗰時先拉我。

香港警察,勁!

Wednesday 27 January 2010

衝擊立法會沒超出正當抗爭範圍

我會承認自己的思想也許是相對地激進。但這不代表我是偏激或暴力。當希望和平地繫上一條絲帶也是個太過份的要求,當和平地爭取中央一早承諾的真正「港人治港」也會被標籤為恐怖分子、顛覆國家的賣國賊,當我們活在一個如此保守的社會,像我般溫和的人也容易顯得相對地激進。

對呂大樂那「衝擊立法會超出和平抗爭範圍」的說法,我很有保留。可是,「和平」的定義的確可有不同。近來突然多了很多人把年輕人上街喊口號的行為定為不和平,也有人覺得不傷害他人下攀過鐵馬已算暴力,亦會有人認為跟警察鬥力推鐵馬便構成了一種不和平。我們反高鐵期間的行動並沒超越以上的三種,而我個人認為,三種也是非暴力的行動。畢竟,我們(除擲水樽的疑似便衣外)也沒有做出侵害他人身體的事。

但我也確實不想在此花篇幅為「和平」這複雜概念下定義。因為,我們根本不應盲目堅持絕對的「和平」,而是要拒絕使用不合比例及不正當/不公義的武力。在被誣告襲警後也這樣說,我也許真的會被主流社會標籤為很激進。可是,社運人士靠謊言或沉默去維持一個虛假的個人形象,是不會令社會進步的。再說,其實我也真的溫和得很──儘管我有着這般對武力使用的理念,被警察用不同方法襲擊時也永不還手。至於衝擊立法會是否超出和平抗爭範圍,我不肯定;但肯定的是,衝擊這不義議會一定不超出正當抗爭的範圍。相反,警察在我們從沒對其使用暴力,或甚至在未有作出任何衝擊行為前,已使出推、撞、箍、叉頸、揮警棍、噴胡椒噴霧、無封路紙下用鐵馬擋路等招數,企圖阻止我們行使和平表達意見的基本公民權利,就必定超出了公僕維持秩序、協助示威請願的職責範圍。

一名同伴說過:「與敵人和平談判的前提是對方不對你動武。」呂大樂把我們說成一群認為「目的可以令一切手段都變得合理……不必拘泥於甚麼規範、倫理」的暴民,但面對着一個濫用暴力及不斷替這不義政權剝奪我們公民權利的國家機器、一個不斷施行及增強政制暴力的不義議會,推/攀鐵馬,根本已是使用了最小的武力了。當警方用極大武力阻止我們和平請願,我們最「激進」的行動也僅是嘗試跨過鐵馬,但曾蔭權、李少光竟可把我們描繪為不擇手段的暴力狂徒,的確令人不得不佩服!

呂大樂倒說得對:「衝擊立法會含意深遠,不是隨便一句說只是要求官員出來對話,便可自圓其說。」衝擊這不義議會的含意的確深遠,也正正是我們要衝擊它的原因。老實說,我們嘗試越過鐵馬連成那不公義的界線,不但希望用直接行動阻止這些僅由百多人選出來(民意基礎比學生會會長還少!)、或是用無數兩元蛇宴購到議席的舉手機器通過這劫貧濟富的方案,其實亦打算宣佈人民正式解散這不義議會,把立法會佔據至普選實行為止,令人民得以重新控制本就應該屬於我們的議會。老實說,我們要求的不僅官員出來敷衍「對話」:在他們答應立即撤回這塞小市民血汗錢進富商口袋的撥款前,我們的確絕無打算放走他們──連老百姓的家園也搶了,這些無良官員豈可拍拍屁股便回家安睡?

《蘋果日報》2010年1月25日

"referendum NOT revolution"???!!!

well, WHY THE HELL NOT??

Thursday 21 January 2010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譴責侵犯女性私隱 削弱平等社會參與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對於2010年1月19日第623期東方新地以報導為名,偷窺侵權為實的侮辱性報導及刊登陳巧文私生活照片作出強烈譴責,並要求東方新地集團高層澄清對陳巧文的失實報導,與及向陳巧文致歉。

陳巧文在不知情下被人偷拍了在家中的私生活照片,東方新地將陳巧文被偷拍的照片刊登於2010年1月19日第623期封面及內文中,我們感到極度憤怒,在此我們強烈譴責偷拍別人私隱的行為,以及東方新地刊登該等私隱照片及失實報導。



陳巧文是一名活躍於爭取民主運動的學生,即使傳媒意圖向公眾報導這位同學熱心參與社會運動的情況,但本聯席絕對不能接受傳媒以侵犯私隱的手法來進行報導。陳巧文本人已表示,東方新地報導有關她的內容多處失實,而其私隱照片被刊出已令她處身在居住的小社區時感到尷尬,對她造成困擾,本聯席認為更嚴重的是是次事件不但是她個人受到影響,而是又一次象徵性地打壓了女性的發聲空間。因為事件同時產生了一個訊息,彷彿告訴大眾市民,熱心參與社會運動便要付上犧牲私隱的代價,特別是女性的私隱、身體、及其私生活,隨時會被傳媒集團挪用作商業用途,為求雜誌大賣,作出穿鑿附會及誇張失實的報導,這種侵犯私隱的報導手法,對女性日後要在公共空間表達意見造成無形壓力,直接削弱了女性的社會參與機會。

是次偷拍在角度及內容上,無異於偷窺,本聯席譴責以新聞報導之名,在當事人不容的情況下行偷窺滿足欲望之實;本聯席譴責這種公然侵犯私隱,跡近性騷擾的行為。

因為傳統觀念影響,以這種污名化手段規範婦女使其消音並不罕見。本聯席譴責以偷窺、污名、「性」作為焦點,以圖羞辱事主的行徑;此種手法明顯針對當事人的女性身份,流風所及,恐怕成為打壓所有為公眾事務發聲的人士之策略,實為文明社會所不容,所以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現發出此嚴正聲明。

在此我們要求東方新地集團高層澄清對陳巧文的失實報導,並向陳巧文致歉。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秘書處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團結團結就是力量...

我相信團結。

但團結不應跟上以下enforce的「和諧」及統一口徑/統一行徑畫上等號。

Wednesday 20 January 2010

改變

剛剛看了朋友的facebook post: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fvx31rYNN0
抗爭係浪漫!
警方應該同人民站在同一陣線!!"



噢!哭了!



真的哭了...


從前拒絕為政府唱好回歸的謝霆鋒,在這陳年MV的謝霆鋒,怎麼變成了現在到北京登台唱好國慶的謝霆鋒?

從前一面唱著革命歌,一面用自己身軀去嘗試撞出改變的前輩,怎麼變成了現在一面口裡唱著革命歌,一面否定甚至阻止同伴作出直接行動的人?!

故事再延續下去,不曾是我希望的:警察掉下盾牌,脫下頭盔,防下武器,走到霆鋒的身邊,走回人民的一邊;真正的結局是:霆鋒一人「代表」人民走到警察當中,跟警方達成什麼協議,再回來呼籲大家保持「理性」、「和平」、「克制」,呼籲大家不要衝,喊完口號,讓記者影完相,便宣佈已令官員「腳震」,大家應「和平散去」。

真的哭了。

Wednesday 13 January 2010

東周:「時事」?是屎!

http://www.eastweek.com.hk/index.php?link=content_detail&article_id=5034

並無興趣花時間評論這垃圾雜誌對一群年輕朋友不正確、不公平及無聊至極的報導,只想澄清一點:雜誌形容這些朋友為「是晚與陳巧文一齊的二十幾人」,其實當晚被東周報導的事情,我根本沒參與:早就在11時許陪同爸爸回家了。

Saturday 9 January 2010

非常感謝大家



非常感謝大家的關心、支持及慰問。我們必須期盼最好的會發生,但也要有一個心理準備:最壞的亦極有可能陸續來臨。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

自發示威者的力量日益增大,警方的打壓也日趨嚴厲。指證其可耻行為,本想令市民看到真相之餘,也希望激發更多市民自發參與一些爭取公民權利、堆倒不義政策及制度的抗爭;可惜的是,得知已有朋友因我個人的遭遇而受家人的壓力 -- 但要知道我們爭取的不單只是年青一代的未來,而是所有香港人一個更公義的現在。

絕不能被這卑劣的手段嚇倒:真正的民主自由一日未來臨,一日也要繼續抗爭!


期待下周五在立法會與各位再次並肩作戰!

Thursday 7 January 2010

80後的抗爭形式 - 李怡(蘋果日報)

政黨,尤其革命起家的政黨,最重視的一是組織,二是宣傳,三是武力。組織要有紀律、有領袖、有嚴審的分層領導。即使非革命起家的和平時期政黨,也重組織紀律和宣傳。

有組織對無組織,往往能以少數勝分散的多數。中共對法輪功突然許多人聚集在中南海外面,即引起警惕,施以強力壓制;《零八憲章》短期有上萬人簽名,也挑動了中共的神經,即將劉曉波逮捕,要在組織抗爭剛剛成形時立予扼殺,以保持中共以有組織的優勢,來對付雖人數眾多卻無組織地分散抗爭的劣勢。


80後以網絡為結集形式的抗爭活動,打破了過去一百年的政黨組織形式。 80後是沒有組織的,沒有領袖,沒有分層領導,更沒有組織紀律要遵守。他們都是分散的個人,以獨立的無管束的個體而存在。然而,正因為以個體為主,他們就都以尊重個人為重要的價值觀,對以國家主義、集體主義扼殺個人自由特別反感。反高鐵護菜園,一個訊息能使他們迅即聚集;元旦遊行、撐總辭公投,能使他們聚集;劉曉波事件,也能使他們聚集。他們人數眾多,行動起來動作齊一,卻未必有事先說定的紀律。

中共在香港搞統戰,使大多數媒體被「統」,其成效是顯著的。但 80後基本上不看公開的大眾傳播媒介。他們連電視都不看,而只看網頁。從網頁中取得的資訊,使他們無所不知,也使香港媒體的自我審查對他們這一代人毫無意義。

中共想要了解什麼政黨或團體在背後操控 80後,這是徒勞,因為沒有這樣的政黨,連社民連都不是;想要通過媒體去影響他們,也是徒勞。他們都是不受影響不受支配的個體,而一旦「吹雞成團」,就是力量。

Wednesday 6 January 2010

青台訪問

http://www.zshare.net/download/7083639126b25f8d/

Tuesday 5 January 2010

為什麼你們不行入d 呢?




《給金鐘地鐵站車廂內的人》

給金鐘地鐵站車廂內的人
為什麼你們不行入d 呢?
你們曾經都是夾在月台上的人
曾經都希望前面的人行入d
但光陰似箭 日月如梭 時移勢易
等左四班車之後 你們的機會來了
入了車廂後 你們就不再行入d
歷史不會原諒你們
但我知道為什麼
因為你諗住自己搭兩個站
為左容易出番黎 就唔再行入d
渣滓!
你們曾經都是夾在月台上的人
機會來了 你們變了
頂你!
你們曾經是夾在月台上有理想的人
曾經都相信前面的人有責任行入d
理想是什麼?
人們說 理想是在彼岸
但你知道理想就是迫前面d 人行入d
入d
再行入d
廢柴
頂你!

小市民衡量風險後選擇繼續抗爭的權利,即使大佬也應尊重!

紀曉風 : 假如新民主運動以至新社會運動的中堅,已由中產上一代自動轉賬至80後一代,那麼,政府的麻煩就大矣!理由很簡單,中產上一代講錢,80後一代講理想,而 講理想的人,正如不怕死的人一樣,都是最難對付的。須知道,80後一代要的不是退稅,而是希望,但「許我一個未來」,卻是曾班子的最弱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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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時曾被人用硬物扔中面部,也有內地遊客試過衝過來意圖侵襲我,被警察用種種方意外或故意弄傷當然不消提,更甚的是,自兩年前,不知收過多少死亡恐嚇:有的網上公然組織他人來一起傷害我(甚至提議抗議時對我擲磚頭之類也有!),有的直接寄恐嚇信給我或我的老師們,還多次被人跟蹤到學校、朋友家、甚至自己的家,在敏感時候被警察無故闖入住宅... 父母雖支持我的理念,擔心我的安危,也常常勸我別再抗議、甚至希望我停止公開發言。沒有抗爭,那有改變 -- 然而那有真正的抗爭,是沒有危險的?假如可能威脅到生命就不幹,那我早就跑掉了。

我和其他完旦大遊行當天在場的同伴都是成年人,希望大家尊重我們衡量風險後選擇繼續抗爭的權利;而所謂人踩人的言論,其實也可應於我們至少一半的抗爭上,我們對此簡直見怪不怪,只是過往大部分行動未如今次般被廣泛報導吧。未有經常進行街頭抗爭的網友有可能難以明白的是,警察把示威者包圍而導致極滯迫的情況數之不盡,倘若一有類似所謂人踩人的風險時便要停止抗爭,我們大部分時候都只能舉舉橫額、喊喊口號,影完相(i.e.做完show!),便要立即「和平散去」(i.e.自動收皮)了。

再次聲明這一切跟長毛基本上無關係

接到很多維護長毛的comments,雖然早前已聲明我們從未指長毛抽水,但顯然仍有很多誤解有代澄清。

只想說我感謝長毛關心我們的同時,我們的確衡量過坐下是最好的方法,長毛的判斷跟我們不一樣沒打緊 (與我們指社民連抽水跟本無關),但希望一眾長毛支持者明白當日不止我一人決定坐下,而警察與長毛要求我們站起時,我們亦清楚表達我們希望留下的意願,希望大家可嘗試明白大佬的判斷不一定是比我們所有人好,及尊重我們衡量風險後選擇繼續抗爭的自由。

而所謂長毛救陳巧文一命的影片,實際上是長毛強行拉走我,against my will,而我明白及感激他好意的同時,必要指出三點:

(1) Depsite長毛的好意,我在被拉扯時確實是差點暈倒了: 這並非發生在我坐著的時候,而是在我被拉起及拉走的時候。長毛的確過往有次在我被警察拉著走的時候救過我,真的萬分感激,而我也感謝他今次的好意;只是,說他這次救了我一命,well,我難以不指出這是有點誇張。真的見仁見智了:我們有一套看法,不在場或同一位置的人有另一套,大家也不能改變或同意,事後爭辯也再沒意義了。認為我們otherwise一定會死或受重傷是太dramatic的同時,也唯有再度澄清長毛的不同判斷與我們指社民連抽水跟本無關。

(2) 我和其他在場的同伴都是成年人,希望大家尊重我們衡量風險後選擇繼續抗爭的權利;而所謂人踩人的言論,可以應用在我們參與的至少一半抗爭上,我們對此簡直見怪不怪,只是過往大部行動未及今次被如此廣泛報導吧。警察把示威者包圍而導致極滯迫的情況數之不盡,倘若一有類似所謂人踩人的風險時便要停止抗爭,我們大部分時候都只能舉舉橫額、喊喊口號,影完相(i.e.做完show!),便要立即「和平散去」(i.e.自動收皮)了。這可能是未有經常進行街頭抗爭的網友難以明白的。

示威時曾被人用硬物扔中面部,也有內地遊客試過衝過來意圖侵襲我,被警察用種種方意外或故意弄傷當然不消提,更甚的是,自兩年前,不知收過多少死亡恐嚇:有的網上公然組織他人來一起傷害我(甚至說在抗議對我擲磚頭之類也有!),有的直接寄恐嚇信給我或我的老師們,還多次被人跟蹤到學校、朋友家、甚至自己的家,在敏感時候被警察無故闖入家... 父母雖支持我的理念,但怕我危險,也常常勸我不再抗議、甚至停止公開發言。沒有抗爭,那有改變 -- 然而那有真正的抗爭,是沒有危險的?假如可能威脅到生命就不幹,那我早就跑掉了。

(3)再次聲明:
a. ) 我從沒怪責長毛提醒及勸籲我們一眾年青示威者,也明白到他的關心及憂慮,而我們有關「抽水」的言論,矛頭亦非指向長毛。某些不在場的網民提出我們對著長毛喊「社民連抽水」跟喊「長毛抽水」沒分別的言論亦是不成立的,因為我們一眾叫「反對社民連抽水」時長毛跟本不在我們視線範圍內。令我們憤而指出社民連抽水,當然並非如長毛所誤解,因為他提醒我們當場的環境存左危險,呼籲我們冷靜,而是其他「社民連大佬」的行為。

b.) 社民連及後也有「話得事」的人跟我們道歉,表示希望日後可跟年青的自發行動者討論一切。
我跟長毛事後亦有互相聯絡,希望大家可給我們自己解決這件事的機會,而非基於非一手資訊及未能完全理解整件事件的背景及來龍去脈而莽下判斷,對大佬們盲目地支持的同時,不斷對我們年青一輩作出無建設性的人身攻擊。

Sunday 3 January 2010

有關元旦大遊行「抽水」事件之澄清

有報導說元旦大遊行時,陳巧文指長毛抽水(!),翌日,當某電視台打算跟進報導時,我已表明除非社民連會就事件作出評論,否則我不會有任何回應,但他們於電話中要求我評論其他事情的sound bite,卻被剪輯仿成訪問,然後再找來長毛回應我的評論。要還長毛甚至我本人一個公道,別無選擇地要在此澄清一下。

陳巧文沒說長毛抽水,但陳巧文及至少二十個青年人確曾說過「反對社民連抽水」。我從沒怪責長毛提醒及勸籲我們一眾年青示威者,也明白到他的關心及憂慮,因而我們有關「抽水」的言論,矛頭亦非指向長毛。某些不在場的網民提出我們對著長毛喊「社民連抽水」跟喊「長毛抽水」沒分別的言論亦是不成立的,因為我們一眾叫「反對社民連抽水」時長毛跟本不在我們視線範圍內。確實有抽水的人當然沒膽量過來跟我們對質,但長毛當場顯然激動得不願/未能聆聽我的解釋,只顧罵我「不是人」等等。

批評一個黨的處事行為,是否就要被罵「不是人」,就見仁見智,不過我也能理解,雖然影帶也紀錄了我們確實只喊「社民連」,然而當場的混亂及嘈吵也許令長毛誤以為我們是指他個人,所以才會如此激動。

令我們憤而指出社民連抽水,當然並非如長毛所誤解,因為他提醒我們當場的環境存左危險,呼籲我們冷靜,而是其他「社民連大佬」的行為。

帶頭推動鐵馬、衝往對面中聯辦的,差不多全都是自發的市民,而非社民連一眾。圖片可見,第一排沒幾個紅衫的,後來卻說成全是社民的人/點子,真令人費解。我們衝前,黃毓民罵我們不冷靜;我們不斷被警察推、撞、拉、甚至打,唯有坐下以示和平及希望能阻止警察的推撞,黃毓民竟然在此時用咪高風說:「陳巧文,你唔好玩野啦!」

一,保護自己、堅持抗爭,何為「玩野」?二,為何要指名道姓,公開惡意中傷一個小市民?社民連大佬使用擴音器或其他平台點名侮辱一些堅持沒大佬批准而抗爭的小市民,已非首次,而黃主席亦非唯一者,當然也非只有在下領教過。訂定、實行抗爭,是大佬們的專利嗎?

言歸正傳,若沒有市民自發衝往中聯辦門口的,大家(包括社民連黃毓民、陳偉業及許多其他社民連一眾)可能還是一直呆在對面被指劃的區域。但推開鐵馬的是我們,領工就是他們,早前說不要衝門口,及後鐵馬被衝倒,沒衝前的社民連大佬就立時指揮場面,要怎怎怎抬棺材到門口,又把四五行動的棺材說成好像根本就是社民連的。一位在場的自發市民及後在網上指出:「其實唔係我地要功勞, 推跌個鉄馬有幾出奇, 只係d嘢明明唔係lsd做, 佢地就攞彩」。我們希望要credit任何人的,就credit一群也許是無名的自發市民,而不是被一些沒甚功勞或甚至開始時便反對衝擊警察的政黨(大佬)。

那沒打緊,抽水便抽吧 ---- 反正我們亦樂見棺材能被抬至中聯辦門外。眾人讓出一條路給抬棺,另一社民連大佬陳偉業卻居然呼籲「現需30個社民連糾察過來維持秩序!」,要紅衫糾察手拉手地站於自發市民和棺材將經過的位置之間攔著我們!在場多名友人都即時暗忖,這安排將令一片紅衫入鏡,又可順帶顯示社民連維持秩序,抽水抽得太明顯吧?但抽水還抽水,為何要做到彷彿我們自發年青人是要受到控制才不會防礙棺材通過?我們不是早已讓路嗎?還要「作狀」手拉手攔著我們,不是吧?

某些人在不同場合也用盡辦法抽水已不是第一次,抱怨的也不只是什麼「80後」。現場還有更多未能於此一一導出的事情,亦不曉得能否將當場氣紛呈現,實在只想帶出一個信息:當場那那麼多高叫「反對社民連抽水」的市民,與其責罵陳巧文一個人、斷定批評社民連就一定是不對,或許社民連大佬們及其支持者也不妨反思一下,為何這些一向支持民主自由、支持草根抗爭、甚至曾經支持或仍在支持社民連幾位大佬的年輕人,在今時今日會認為社民連某些人是只顧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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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喊「反對社民連抽水」的根本不單只我一人,不肯面對這事實,繼續single out我一人,對於一些盲目反對任何對社民連之質疑的人來說,的確有好處 -- 只要對一個女孩作人身攻擊便成了。但公道自在人心,看片便知道當場不滿社民連抽水的年青人多的是,又怎會是我一人誣告社民連來「出風頭」呢?當然,人們大可繼續一如以往,於我作出某些他們不愜意的言論,便罵我發言只因愛上鏡,然而大家可曾採用同一標準去衡量經常出鏡、言行比我更出位的社民連大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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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comments on our action by someone (and my replies)

pica: "下次, 唔該你真係想"坐低"的話, 行隊尾, 企埋一邊
等其他黨派d人走得七七八八, 你先同你d fd坐埋一邊坐飽佢."
:
不是有計劃地坐低,as i said,我們不斷被警察推、撞、拉、甚至打,唯有坐下以示和平及希望能阻止警察的推撞,我們一伙人坐下再起來都幾次了,只是想尋找最安全的方法,在中聯辦門口表達意見,繫上黃絲帶

也沒事先計劃衝破警察防線:大部分人事先也不知道有防線,而當時行動,是因為身變自發的市民都不滿警察的安排,決定堅持到對面請願

"中聯辦都冇人辦公, 中央d人都睇唔到. 你最多只係同緊警察對抗, 而唔係中央."
香港警察就是為中央辦事嘛!影響不到中央的話,又何必如此緊張呢?再說,香港警察不尊重我們的基本公民權利,即使沒有中央在後操縱,我們也要對抗,以捍衛自己及其他人的權利!

"如果你係去擋坦克的話, 死左至少會有人懷念話你有吉屎..呢個場合, 冇乜犧牲價值"
每個人民要表達意見但被阻撓,堅持自己的公民權利都是有意義,有價值的!!!
倘若我們為爭取到中聯辦門外表達對民主的訴求而犧牲,而沒人懷念我們,那由它吧!我們知道我們做了對的事!

我們不是希望犧牲,但我們有承受風險的準備,而一同過來的市民也一樣。社民連或其他人怕被牽連的話,不要過來,劃清界線就好了(而當初她們的確如此)。這爭取民主的大遊行不是屬於社民連的,是屬於所有參與的市民包括自發或其他政黨的 -- 有非社民連或非支持五區公投的人在場,莫非你曾叫黃毓民停止用擴音系統宣傳自己的政黨及五區公投?總不能說因為有他們的人在場,我們便不可繼續堅持我們的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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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comments made by other non-LSD people who were there on the day:

"群眾衝出去時,社民連大部分人正執行與警方商定「可由二十人抬棺材到門前」的「協議」。
群眾突破封鎖而影響既得利益者,在他們眼內這不叫「玩野」?!"
(my replies: 表達意見的自由是每個公民都應嚮有的,要代其他市民談判的話,便應堅持安排給機會所有人到中聯辦繫上黃絲帶及示威:為什麼20個社民連自己挑選的人有特權可代表其他未授權予她們的市民?民主精神到那去了?
we're sick of accepting some pathetic political deals made by politicians and the police if we say we're gonna go somewhere and tie a ribbon on the door, we WILL try and do it instead of just standing in some box drawn for us far far away and shouting a few slogans before going home fooling ourselves that we've alre...ady tried our best. for all those LSD people who came with us, WELL.DONE. good on you!)

"「現需30個社民連糾察過來維持秩序!」這筒真令人發火!!!
如果社民連覺得自發人士是暴徒,他們連暴徒也不如!(當然,我看到有少部份社民連成員也有份推鐵馬,不過黃幫主太可笑)"

"其實唔係我地要功勞, 推跌個鉄馬有幾出奇, 只係d嘢明明唔係lsd做, 佢地就攞彩, 唔發難等幾時先......"(my reply: totally agree. it should be credited to a bunch of 無名的自發市民,而非無功勞及甚至起初反對衝破防線的政黨/政黨大佬)

警方抬陳巧文被阻(video)



http://www.facebook.com/video/video.php?v=240864741664&ref=mf

really have to thank everyone on the day who helped me out when i was passed out and getting pushed/pulled/dragged around and hit by those cops